山西減少數千礦山企業,今后將推動建設綠色礦山
山西省出臺《山西省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規劃(2018-2025年)》,今后將最大限度地減少礦產資源開發過程中的污染和生態破壞
山西省礦產資源豐富,大規模的采礦活動,破壞了原有的環境平衡系統。10月15日,從山西省自然資源廳獲悉,山西省出臺《山西省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規劃(2018-2025年)》(以下簡稱《規劃》)。根據該《規劃》,今后,山西省將最大限度地減少礦產資源開發過程中的污染和生態破壞,逐步治理歷史遺留的礦山環境地質問題,力爭到2020年,實現新建礦山達到綠色礦山建設標準。
《規劃》顯示,基本摸清了山西省礦山地質災害、地形地貌景觀及土地資源破壞、含水層破壞等礦山地質環境家底。截至2017年,山西省共發現118種礦產,有查明資源儲量的礦產61種;山西省礦區面積約16779.44平方公里,各類采空區面積約4166.02平方公里;山西省共有閉坑、廢棄、無主、關閉和政策性關閉礦山共計2009座,包括能源類礦山344座,金屬礦山158座,非金屬礦山1504座,礦區面積1345 平方公里。
同時,嚴格禁止在規劃禁采區設立采礦權,現有各類自然保護區里的礦權逐步退出,從源頭上減少了礦產資源開采對地質環境的破壞,并不斷優化資源開發結構和布局,山西省礦山企業數量由2002年的7303家減少到2017年的3260家。
《規劃》提出,到2020年,山西省礦山地質環境治理550平方公里,土地復墾310平方公里,共需治理面積為860平方公里,占山西省破壞總面積1596平方公里的53.9%;至2025年,爭取山西省歷史遺留問題全部得到治理,管理方面進一步規范完善,形成一套高效科技的動態監測體系;山西省所有煤礦完成礦山企業礦山地質環境自主監測網建設,并配設專門的監測機構或監測人員實施監測或通過購買服務方式委托相關中介機構進行監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