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全省砂石貨車必須封閉!禁止超載出廠 物流成本上漲
10月22日,廣東省《關于進一步加強渣土運輸車輛管理的通知》發布。
《通知》指出,為進一步加強運輸砂石、渣土、土方、建筑廢棄物等散裝物料的車輛(以下簡稱“渣土運輸車輛”)的規范化管理,各地公安、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等主管部門要加快制定本地區渣土運輸車輛密閉技術標準和準入條件,積極推廣應用全封閉智能運輸車輛,推進所有渣土運輸車輛改造或更新,實現全密閉化運輸。2020年底前珠三角區域整體和粵東西北地區各地級以上市城市建成區所有渣土運輸車輛實現全密閉式運輸。
《通知》明確,各地建筑廢棄物行業主管部門要建立建筑廢棄物清運和處置核準制度,嚴把運輸企業、車輛、駕駛員準入條件。嚴格監督管理,從事經營性渣土運輸業務的企業必須依法取得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所屬車輛必須依法取得車輛營運證,并按照當地行業管理部門規定加裝衛星定位系統且達到全密閉要求。
出入各類工地、碼頭、礦山、堆場等場地的渣土運輸車輛要嚴格實行“一不準進,三不準出”管理:無證車輛不準進;未沖洗干凈車輛不準出;不密閉車輛不準出;超限超載車輛不準出。城市建成區內的全部房屋市政、交通、水利等施工現場出入口要安裝在線視頻監控設備,確保能清晰監控車輛出場沖洗情況及運輸車輛車牌號碼,并做到全覆蓋、無遺漏、無死角,視頻監控錄像現場存儲時間不少于30天。
此外,《通知》還要求各地建筑廢棄物行業主管部門要建立建筑廢棄物管理監控平臺,通過衛星定位等監控設施加強對渣土運輸車輛運行的實時動態監控。要充分利用電子警察設備,實現智能監控抓拍渣土運輸車輛逆向行駛、違反交通信號燈、超速超載等違法行為,形成重點路段電子監控全天候、全覆蓋。
各地公安、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等部門要進一步建立工作協商機制,定期通報情況,實現信息共享。要定期開展聯合執法和專項整治行動,加大重點地區、重點路段、重點時段的檢查執法力度,從嚴查處渣土運輸車輛違法違規運輸行為。建立協商聯動機制,開展聯合檢查,采取明察暗訪相結合的方式,對渣土運輸車輛管理情況進行督導檢查。
由于砂石骨料的區域性非常強,物流半徑通常在20公里到30公里以內,難以大規模調運,車輛運輸一直是砂石的主要運輸方式。在生產工藝、發展理念等方面均處在全國前列的廣東省,粵港澳大灣區、深中通道等基建項目砂石需求巨大,禁止砂石車超載運輸或將引發砂石物流成本上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