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督察通報新一批典型案例 涉及違規開采砂石/違法取水/大氣污染等
日前,生態環境部環境保護督察集中公開通報典型案例,包括西藏、內蒙古、江蘇等地區違規開采砂石、違法取水等問題:
環保督察通報新一批典型案例 涉及違規開采砂石/違法取水/大氣污染等
日前,生態環境部環境保護督察集中公開通報典型案例,包括西藏、內蒙古、江蘇等地區違規開采砂石、違法取水等問題:
一、西藏那曲色尼區砂石開采違法違規問題突出 嚴重破壞高寒草原生態環境
2022年4月,中央第四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督察西藏自治區發現,那曲市色尼區砂石開采活動管控不力,違法違規問題突出,對高寒草原生態環境造成嚴重破壞。
1、把關不嚴,違規審批涉草原砂石開采
督察發現,色尼區多個砂石料場按規定應當依法辦理采礦許可證,但那曲市、色尼區2018年以來多次以部門文件形式變相批準上述砂石料場,未要求辦理采礦許可證。此外,當地有關部門也未按規定要求這些砂石料場辦理草原征占用、水土保持等手續,放任其長期非法開采,共涉及草原面積46.8萬平方米。
2、監管缺失,無序野蠻開采問題突出
部分砂石開采企業長期肆意野蠻開采、越界開采、超量開采,造成嚴重破壞。督察發現,中建交通建設工程(西藏)有限公司1號砂石料場未進行開挖邊坡設計,對山體進行野蠻開挖作業,形成一個高差達70米的巨大垂直剖面,對后期恢復治理造成很大難度。2019年以來,該公司還突破批準范圍非法開采,其中越界開采面積達到7.6萬平方米,超批準面積1.7倍,超量開采砂石達到97.3萬立方米,超批準開采量9.3倍,直至2021年5月群眾舉報后才被有關部門叫停。此外,那曲市城投碎石場未落實臺階式開采要求,造成山體大面積裸露。當地有關部門簡單一批了之,監督管理不嚴不實,放任上述違法違規問題持續存在。
衛星影像圖顯示,中建交通建設工程(西藏)有限公司1號砂石料場越界開采問題突出
2022年4月1日,督察組現場督察發現,中建交通建設工程(西藏)有限公司1號砂石料場野蠻開挖作業,形成一個高差達70米的巨大垂直剖面
3、保護不力,嚴重破壞草原生態環境
督察發現,那曲市、色尼區對礦山生態保護與恢復治理工作監督管理不力,部分企業履行“誰開采、誰治理,邊開采、邊治理”責任不到位,甚至只開采不治理,對高寒草原生態造成嚴重破壞。其中,中建交通建設工程(西藏)有限公司1號砂石料場共計占用破壞草地面積12.1萬平方米,直到此次督察進駐后才準備實施生態修復治理?,F場督察發現,大量剝離廢石隨意堆棄在山坡上,壓占破壞草地;部分剝離的草皮層隨意堆放,沒有做到規范養護,基本喪失移植恢復價值。此外,羅瑪鎮五村砂石礦2018年7月就已關閉,但其破壞的近10萬平方米草地至今未完成生態修復;鑫湖商貿有限公司砂石料場未落實草皮層剝離養護要求,大量砂石壓占草地1.8萬平方米。
2022年4月1日,督察組現場督察發現,鑫湖商貿有限公司砂石料場未落實草皮層剝離養護要求,大量砂石堆放在草地上
二、內蒙古鄂爾多斯棋盤井區域違法取水用水問題突出 生態環境影響嚴重
2022年4月,中央第三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督察內蒙古自治區發現,鄂爾多斯市鄂托克旗棋盤井區域水資源管理長期寬松軟,違法取水用水問題突出,地下水超采整改目標落空,地下水位下降嚴重,水生態狀況堪憂。
1、整改目標落空,地下水位持續下降
督察發現,棋盤井超采區實際未落實水量控制要求。2021年超采區地下水開采量已達995萬立方米,是自治區下達該區域控制量512萬立方米的近兩倍。兩年來,該區域因地下水水位嚴重下降被自治區有關部門紅牌預警6次。2021年6月,自治區通報了棋盤井超采區“整改反彈”、水位下降嚴重等問題。2022年1月,鄂托克旗再次申請整改銷號。但截至督察時,治理方案明確的多項節水措施未落實,地下水取水底數不清,瞞采盜采現象多發。監測數據顯示,2019年以來,該區域地下水水位下降超過20米,是全自治區水位下降最嚴重的超采區。
2、水資源監管混亂,違法取水用水問題突出
2020年以來,自治區有關部門多次指出鄂爾多斯市鄂托克旗違法取水用水問題,但鄂托克旗有關部門沒有加強監管,而是以補辦手續替代整改,轄區違法取用水數量大、問題突出,地下水取水量長期為一筆“糊涂賬”。棋盤井超采區歷年上報地下水開采量均不高于自治區下達的年度可采量512萬立方米,但經督察核實,其實際開采量遠遠大于上報開采量和許可開采量。地方上報自治區的2021年度超采區內地下水取水量為398萬立方米,督察進駐后,地方再次核定實際取水量猛增到995萬立方米,是原上報量的2.5倍。
此外,部分企業大量違法違規取水,其中9家混凝土攪拌企業年總用水量為3—4萬噸,均沒有合法取水手續,生產用水全部私自外購地下水;紅纓焦化未按取水許可證載明的水源和水量用水,私自大量購買各類非法渠道的地下水,僅2021年非法購水就超過40萬立方米。
2022年3月31日,督察組現場督察發現,混凝土攪拌企業沒有合法取水手續,生產用水全部私自外購地下水
3、河道管理無序,入黃河道生態堪憂
鄂托克旗長期不重視保水節水管水基礎工作,放任企業違規侵占黃河水資源,甚至隨意更改河道為開發資源讓路。烏珠林溝發源于鄂托克旗,是匯入黃河的季節性河流。2017年12月,由于一宗采礦權與河道重疊,鄂托克旗有關部門不顧生態影響,以行洪為由更改烏珠林溝河道走向,為企業開發資源讓道。2021年4月,鄂托克旗不顧烏珠林溝下游水資源和水生態安全,未經科學評估、未辦理任何審批手續,同意企業在烏珠林溝河岸建設16.5萬立方米蓄水池用于截取水資源,目前已基本建成。督察還發現,河道及兩岸存在各類違法違規取用水設施,一些個人私自在烏珠林溝岸邊違規取用地下水銷售牟利;部分河道支離破碎,工程棄渣隨意堆放在岸邊,河流自然生境受到較大影響。
2022年3月31日,督察組現場督察發現,烏珠林溝岸邊設有違法取水售水設施
三、江蘇宿遷生態保護不到位 大運河宿遷段環境問題突出
2022年4月,中央第二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督察江蘇省發現,宿遷市對大運河保護力度不夠,一些突出問題持續存在,威脅大運河生態環境安全。
2021年12月,現場暗查發現,企業雖已停產廢棄,場地內仍然露天堆存大量磷石膏及硫精砂、硫磺膏、磷礦石等工業固廢,堆場沒有防滲漏措施,淋溶液積存形成多處坑塘,最近處距大運河岸線僅200米。監測顯示坑塘淋溶液pH值為2.6,呈強酸性。部分固體廢物被雨水沖刷至大運河30米管理線范圍內。直至督察進駐前,宿豫區才突擊清運磷石膏等各類固體廢物4.7萬余噸。督察進駐后核實發現,當地清理過程中將大量磷石膏固體廢物違法就地覆土掩埋。督察組指出該問題后,地方又清理出含磷石膏等固廢的混合土約4萬噸。對其析出的淋溶液抽樣監測,總磷、氨氮濃度分別高達3350毫克/升、172毫克/升,對大運河水生態環境安全形成嚴重威脅。
2021年12月,現場暗查發現,豫星化工雖已停產廢棄,廠區仍然露天堆存大量磷石膏及其他固廢,并形成多處強酸性坑塘
四、新疆“烏昌石”區域大氣污染防治推進不力 重污染天氣多發
2022年4月,中央第五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督察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現,“烏昌石”區域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工作不嚴不實,同防同治短板突出,重污染天氣應對不力,采暖期重污染天氣頻發,大氣污染形勢依然嚴峻。
督察發現,昌吉州阜康市放松減煤要求,僅要求開展煤炭清潔高效利用改造且未組織有效實施,全市煤炭消費量不降反增。部分市州落實工業爐窯綜合整治要求不到位,部分工業爐窯環保治理設施簡易、超標排放。督察發現,石河子經濟技術開發區42臺工業爐窯未按要求安裝脫硫設施;昌吉州泰華、永鑫、優派等焦化企業焦爐煙氣二氧化硫,熄焦廢水揮發酚、氰化物嚴重超標。
2022年4月,督察組現場督察發現,昌吉州永鑫焦化公司超標廢水未經處理直接用于熄焦,大量污染物隨蒸汽排入大氣環境
五、河北邯鄲鋼鐵行業去產能存在亂象 產業結構調整落實不力
2022年4月,中央第一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督察河北省發現,邯鄲市落實鋼鐵去產能工作不力,存在違規建設鋼鐵項目、虛假置換鋼鐵產能等亂象,產業結構調整落實不力,相關部門監管形同虛設。
河北新金鋼鐵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金鋼鐵)2021年拆除原2號高爐后,在未取得能評、環評等相關審批手續情況下,在原2號高爐南側空地上違規開工新建一座1260立方米高爐,涉及產能116萬噸。2022年2月,前期暗查發現,該高爐主體建筑已經完工,其他附屬設施正在建設。河北新武安鋼鐵集團烘熔鋼鐵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烘熔鋼鐵)也在未取得相關審批手續情況下,于2021年底違規開工建設一座1580立方米高爐,涉及產能137萬噸。2022年2月,前期暗查發現,該高爐基座基本建成,熱風爐已具雛形,計劃2022年6月建成投產。這兩個違規建設高爐目前雖已拆除,但當地相關部門稱對違規行為毫不知情,暴露出監管不到位問題。
新金鋼鐵在未取得相關審批手續情況下違規建設高爐。2022年2月,前期暗查使用無人機拍攝,主體建筑已經完工
截至目前,各督察組全面進入下沉工作階段。在下沉工作階段,各督察組根據前一階段督察掌握的情況和聚焦的問題線索,深入基層、深入一線、深入現場,采取暗查暗訪和蹲點調查等方式開展工作,督察地市級黨委政府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推進落實情況。截至4月10日晚22:00,各督察組共收到群眾來電、來信舉報7608件,受理有效舉報6373件,經梳理合并重復舉報,累計向被督察對象轉辦5394件;被督察對象已辦結或階段辦結2083件,其中立案處罰442家;立案偵查25件;約談黨政領導干部98人,問責黨政領導干部5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