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礦采砂等四類問題,七部門聯合重點全面排查
獲悉,內蒙古自治區生態環境廳、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自治區自然資源廳、自治區交通運輸廳等七部門近日聯合印發實施《自治區“綠盾 2021”自然保護地強化監督工作實施方案》
七部門聯合實施,全面排查采礦采砂等四類重點問題
獲悉,內蒙古自治區生態環境廳、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自治區自然資源廳、自治區交通運輸廳等七部門近日聯合印發實施《自治區“綠盾 2021”自然保護地強化監督工作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明確對29個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和60個自治區級自然保護區進行監督檢查,嚴厲打擊國家級、自治區級自然保護區內的違法違規行為。
一,內蒙古“綠盾2021”自然保護地強化監督工作以遙感監測、群眾舉報、媒體曝光發現存在問題為線索,將全面排查國家級、自治區級自然保護區內存在的采礦采砂(石)、工礦企業、核心區緩沖區旅游設施和水電設施等四類重點問題及其他問題。
二,對排查出的問題尤其是四類焦點問題,堅持立行立改原則,暫不能立行立改的,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改方案,按時序推進落實。對涉及自然保護區違法違規活動的單位和個人進行嚴肅處理,涉嫌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調查處理。
三,按照《方案》,內蒙古各地要建立完善國家級、自治區級自然保護區內各類人類活動點位總臺賬、焦點問題臺賬和實地核查問題臺賬,及時更新問題整改情況,實行臺賬動態化管理,并執行“整改銷號”制度,做到查處一個、整改一個,完成一個、銷號一個。
為確保自然保護地強化監督工作取得實效,內蒙古還將成立檢查組,對各地“綠盾2021”自然保護地強化監督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監督檢查。針對實地核查期間發現的突出問題,視情況采用致函督促、公開曝光、組織約談等方式,進一步壓實自然保護區所在旗縣人民政府和保護區管理機構對自然保護區建設管理的主體責任,確保提高整改率。